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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人才评价这个“指挥棒” 破解“学历与能力之辩”难题

时间: 2024-06-07 21:02:28 |   作者: 科技创新

  2023年10月16日,一位老读者的来信,促成《来函照登 我也说几句》这个栏目的诞生。老先生关于“学历和能力能划等号吗”的诘问,引发了一场“学历与能力”关系之辩。

  4个月来,网上网下,各界读者来信来函、留言评论,其中,有对社会现象辛辣尖锐的批评——《“第一学历”歧视藏在“隐秘的角落”》《“洋博士”就比“土博士”牛吗》《中职生,真的低人一等吗》;有以切身经历探求答案的——《考研“上岸”,我却若有所失》《当工人,怎么就不“香”?》《“土专家”也能搞好科研》;更有对“学历与能力哪个更重要”科学、理性的思考——《不能抛开学历说能力》《没学历不行 有学历不够》《先立后破,消除“学历歧视”》……

  毋庸讳言,吐槽也罢,争论也好,大讨论的背后,是人们对进一步破除“唯学历”“唯文凭”顽瘴痼疾的急切呼唤,是对“不拘一格降人才”评价导向的强烈渴求。

  当前,科学技术创新在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位。破解“学历与能力”之辩难题,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能够发挥怎样的作用?已经取得哪些成效?未来,改革的方向又将是什么?就以上问题,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对光明日报独家予以了回应。

  问:“学历和能力能划等号吗”的论辩由来已久。在我们的读者来信中,就有学者指出:“检视近些年‘破四唯’改革的落地情况,仅就‘唯学历’现象而言,虽有缓解,但‘没有学历都不敢为其能力背书’的情况依然存在。”作为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政策制定和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您怎么样看待这个问题?

  答:科学技术人才评价具有“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是人才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对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至关重要。党中央格外的重视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分类健全评价标准、改进创新评价方式、快速推进重点领域评价改革、健全完善评价管理制度、推进“三评”改革等作出系统部署。

  近年来,各部门、各地方积极落实党中央部署,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着力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不停地改进革新人才评价方式,推动确立企业评价主体地位,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指挥棒”应有作用得到发挥,科学技术人才创新活力得到一定效果激发,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学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开始形成。与广大科研人员的诉求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要求相比,当前科学技术人才评价还存在落实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如分类评价不到位,“破四唯”后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科学技术人才“获得感”不强,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

  问: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复杂程度高、改革难度大,关乎科研人才切身利益。作为科技工作主责主业部门,近年来,科技部在这方面具体落实了哪些举措?

  答:根据党中央部署,近年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要求,协同推进相关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一是推进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科技部牵头推进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于2022年9月会同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以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4类创新活动提出试点任务,选择教育部、工信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健委、中国科学院等部门所属的21家高校院所和上海、山东、湖北、四川、深圳、南京等6个地方开展试点,推动人才评价体系更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探索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学技术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二是开展“四唯”清理行动。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开展“四唯”清理行动,集中清理评价标准“一刀切”、评价指标简单量化等明显问题。2020年2月,科技部分别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出台《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探索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等不一样科研工作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路径。

  三是深入推动“三评”改革。2020年,科技部全面清理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基地、入选科学技术人才计划、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中把人才称号作为评审评价指标的做法,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促进“三评”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四是推动建立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长效监测评估机制,对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相关重点政策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切实掌握人才评价政策落实进展及重点难点问题,发掘典型案例,研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推进评价改革提供支撑。推进科学技术人才分类评价规范标准制定,拟通过制定“科学技术人才评价规范”国家标准,有效规范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活动,引导分类评价政策落实落地。

  问:在读者来信和我们的调研中,对人才评价“破四唯”“立新标”的呼声格外强烈。近年来,各部门各地区对于科学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改革的探索,涌现了哪些好经验、好做法?

  答:此次试点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不同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类型的评价模式。例如,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在各类评价活动中,不数文章、不看影响因子、不看经费数量,强调成果质量和价值,对新入所研究人员,6年内不需要接受任何考核,工资为年薪制,并为其配备充足的启动经费和团队支持。

  清华大学在评价标准中取消量化指标,将代表作更改为代表性成果,突出质量贡献要求,优化同行专家评审制度,从研究领域、学术品位、质量贡献等方面对人才开展评价;鼓励依据学位论文和多元化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的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评价依据。

  上海市突出分类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对基础研究人才实行“基础研究特区”试点;积极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在集成电路、AI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领域推动由领军企业等牵头制定人才评价标准。

  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教育、科技、人才作出了一体化部署,那么,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未来方向是什么?

  答:下一步,科技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遵循科学技术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快速推进科学技术人才评价改革,切实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探索构建科学技术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探索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学技术人才评价体系,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引导各类科学技术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学技术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